關於找工作這件事,不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我們,在出社會以後,總會面臨各種關於工作、求職的難題,也經常會遇到慣老闆們口中說出:「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這類幹話。
幸好在這個網路科技發達、資訊透明公開的年代,我們可以很容易地從網路上獲得許多職場前輩、專家的指點迷津,來度過重重難關。
近期幾位網友來信向我請教求職過程中的疑難雜症,其中一位新鮮人(以下簡稱A)詢問關於履歷上「要不要寫推薦人聯絡方式?」的問題。
貝殼seafood雖然稱不上是職場專家,但只要遇到有禮貌、有上進心的網友來信都是有求必應,願意盡力將自身曾遇過、思考過的問題與解決辦法,整理提供給網友們,希望能夠將這些經驗分享給有需要的人們,也思考自己若是遇到相同情況時會怎麼處理。
以下內容是新鮮人A來信詢問的內容與我的回覆內容,若有遇到相同狀況的朋友,也可以作為參考。
【求職解惑案例-履歷上該不該留推薦人的聯絡方式?】
新鮮人A大學剛畢業,經歷過兩份工作,都因試用期未通過而離職。因為在職的時間不長,應徵新工作寫履歷表的時候,不曉得該不該留下前一份工作的主管聯絡資訊?
※前兩份工作實際狀況
兩次工作的試用期不過,都是因為工作上錯誤較多,但相當努力的想要把工作做好,態度和為人上都很謙虛。
※工作時間
1. 第一份工作:做了N個月,主管對A非常好,離職後還是很關心A。
2. 第二份工作:做了N+1個月,對於主管對自己印象好不好不確定,擔心應徵新工作的時候對自己有負面的評論。
A有想過乾脆不寫這些經歷,但又想不出理由來證明這幾個月在幹嘛,對此感到相當困擾。
【履歷表上的推薦人欄位意義是?】
履歷表上要不要放前主管或推薦人的聯絡方式?是許多求職者都會遇到且讓人猶豫不決的難題。首先,我們換位站在面試主管的角度來看,為什麼許多新公司的主管或HR會想要前主管的聯絡方式?推測幾個可能原因如下:
1.驗證履歷表的真實性
在職時間是否如履歷上所寫,確認求職者是否具備誠信。
2.深入瞭解求職者特質與能力
有些無形的工作能力與個人特質,光從履歷表上的資訊是無法評判的,也無法於面試過程中考試、面談過程中做出正確判斷,因此有些公司會希望取得求職者前一間公司的主管或員工的真實評論,作為額外的參考依據。
3.人際關係表現
能夠順利取得他人的推薦,先不論工作能力如何,在人際關係上就已經先加分,職場上許多工作都是需要團隊合作、與他人溝通協調才能完成,對於這些面試主管來說,應徵者與辦公室同仁能否相處融洽的重要性,可能甚至大過於專業能力。
【聯絡方式留不留?】
回到A最早提出的問題「要不要留前主管的聯絡方式?」通常工作時間還不長的新鮮人,換工作找尋適合職缺是還蠻正常的事,也因為前幾份工作時間都還不長,有沒有留前幾份工作的主管聯絡方式,不見得是錄取這份職位的最重要考量。
但若有人願意幫求職者美言、推薦,且還是位階較高的管理者,通常能夠給新公司留下更好的印象,讓求職過程更順利。
總之,留下推薦人聯絡方式,不是必要的,但多少會是一種加分。
好比人們常說「有關係就沒關係」,若是對方和您的前主管剛好認識,且前主管又願意推薦您去就職,這樣錄取的機會是不是又更高了呢?
越有公信力及知名度的人說出的話,越能讓他人信服,推薦人欄位,不一定只能寫前主管,也可以是具有一定社會地位的學校教授、公眾人物,都是能加分的。
【實際經驗分享】
就貝殼seafood本人和身邊朋友的求職經驗來看,以台灣公司來說,推薦人欄位在面試過程中,似乎不被列為重點,猜測可能與人資單位的工作習慣、負荷量有關。基本上只要求職者與用人單位主管合得來又耐操,好像錄取機率就蠻高。但對於外商知名企業來說,若是對於這位求職者非常感興趣,有進一步想錄用這名求職者時,人資單位通常都真的會花時間向推薦人或前公司求證這名求職者所提供的履歷內容是否屬實,尤其以確認工作資歷、職位等資訊為重。
還有另一種情況是,面試的公司中,有求職者的朋友在該公司任職已久,在這種情況下,透過該公司內部人員的推薦,等於有了個擔保人,面試錄取的機率更是大幅提升!
因此,若是要面試較知名大企業,可以的話,個人建議「要留推薦人聯絡方式」。
【寫推薦人欄位前重點注意事項】
寫推薦人時,請務必「事先知會推薦人」,先和對方說明自己這段期間正在求職,希望請前主管或前同事能幫忙,並確認對方的意願。讓他們能夠先有心理準備,才不會臨時接到外面公司電話,一時無法反應要說些什麼,也能事先想好要幫您說哪些好話。
A有提到一位前主管,在A離職後還相當關心A,請務必與這位好主管保持聯繫,他很有可能是未來在職涯歷程中的貴人。
【前主管不適合作推薦人怎麼辦?】
有智慧的人,通常只會勸和不勸離,主管的簡單幾句美言,有機會換得晚輩一輩子的尊敬,有什麼不好?就像台灣各地許多宮廟都會發放小筆的發財金或錢母,哪天信徒發了大財,回來還願時,可能就不只是原先那一小筆發財金而已。(這是什麼比喻)
但若是這位前主管的風評本來就不好,且善於嫉妒、見不得別人好,就別去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不如找個比較熟的辦公室同事提供聯絡方式也可以,尤其要以相同工作性質、同部門為佳,新公司主管才能問到求職者最精確的工作內容和表現能力,但同事比起主管來說,推薦效果可能沒那麼好,建議作為備用人選。
或是找個具有公信力的學校教授、關係良好的合作廠商、客戶,也是可以考慮寫上履歷表的推薦人選。
【別在意試用期,適才適所、積極努力才重要】
新鮮人工作上犯錯在所難免,能否改進才是重點,若是難以改善,也有可能是個性不適合這樣的工作性質,可以試試看換了不同類型的工作,能不能避免遇到這樣的缺點,並放大優點。找工作就像在找結婚對象,門當戶對最重要。
把前兩份工作當作實習或打工經驗,不要太在意試用期沒通過這件事,試用期是公司試用員工,員工也試用公司,確認雙方都能符合彼此需求才有繼續的可能,給自己一點信心,找到適合的工作就自然會順利通過試用期了。
A提到前兩份工作都是因為工作上的錯誤較多,導致試用期未通過才離開,關於這點,建議A可以先花點時間了解自己的優缺點、人格特質及未來目標,看看自己到底適合什麼樣的工作。
若缺點是個性、人格特質造成,不易改善,除非是真的對這樣的工作有無限熱忱,不然可以思考看看自己的個性有沒有其他適合自己個性的工作。
能夠誠實面對自我與他人,找到一份主管賞識,也適合自己的工作,對將來的職涯發展才有幫助。適才適所,會讓自己的職涯走得順暢許多。
此外,一個人的特質、優缺點,在不同的工作上,不同人可能會各種有不同的表現。
好比一個很愛聊天、與人互動的人,在業務、行銷、銷售員等職務上就是個優點,但在需要謹慎、專心的工作上,反而可能被視為是一種缺點。
但最重要的是,不論工作能力如何、適不適合,都要記住,「與人為善、遠離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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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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